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福建建宁:法润“地球之肾” 共绘闽源之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8-15 10:15: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走进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生态文明莲乡”主题系列活动法治之力推动闽江源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以绿为基,凝聚保护合力

为增强湿地保护工作合力,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近日,建宁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强化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打造湿地生态环境大保护联动格局,建立以闽江国家湿地公园为中心、以点带面共护建宁大美湿地的生态司法协作平台,共同推动建宁县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向绿而行,走访湿地公园

为更好地保护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宁法院联合县检察院走访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了解湿地公园的生态状况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情况以及环境污染、生态修复情况现场收集湿地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并与检察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为共同守护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出谋划策

循绿而动,奏响普法旋律

    走访结束后,建宁法院就地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法官向湿地公园游玩群众及周边住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材料现场讲解湿地保护基本知识,让群众了解什么是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湿地的功能及作用、我们如何去保护湿地、破坏湿地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知识,详细介绍破坏湿地的典型案例在场游客和湿地工作人员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及湿地保护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创建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深化全方位多领域联动合作,为绘就生态建宁美好画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