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福建高院领导到三明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4-25 10:28:02 打印 字号: | |

4月16日至18日,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到三明中院、宁化法院、建宁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看望慰问福建高院在清流县的挂职和驻村干部。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参加调研。

姚丽青副院长先后察看了三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明市生态执法与司法保护智慧治理中心、司法拥军展厅,深入宁化、建宁实地调研,了解三明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涉诉信访化解、诉源治理、生态司法、护航种业振兴等工作。对三明法院创新推进种业司法保护、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建设、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等工作表示肯定。


调研过程中,姚丽青副院长强调:

要提高站位,切实铸牢种业发展根基

种子是农业“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种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十条措施”,不断创新种业司法服务路径,加快推进种业司法智服平台建设,形成司法保护合力,以法治之力保障水稻制种安全,为“种业振兴”提供高效司法服务。

要注重实效,做深做细司法护种举措

充分发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作用,将种业技术调查官制度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赋予审判加速动能。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在规范种子市场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涉种纠纷源头治理,针对性地解决好种业发展中的法律堵点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打响法护种兴“三明品牌”。

要聚焦短板,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要落实省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精神,围绕弱项指标整改提升,从单纯注重效率向质量优先、以质促效转变。用好数据会商“指挥棒”,深化分析研判,找准制约审判质效提升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案水平,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要守正创新,能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执法司法联动、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拓宽生态修复空间,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过程,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以绿色司法推动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要多管齐下,着力增加便民司法供给

要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开展庭长、分管院领导逐级接访,防止初信初访演化为重信重访。凝聚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做好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端化解、实质化解。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提升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白威,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晶,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牟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俞和勇分别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