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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激发消费活力 你我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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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1 10:04:42 打印 字号: | |

营造健康良好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3月12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在电信圆盘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你我共同推进”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设立宣传台,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主题宣传手册,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的方式,向群众介绍如何用法律正确保障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有奖竞答、产品真伪识别等趣味性活动,提升群众的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能力。

随后,干警们对沿街商铺进行“上门”司法服务,入户向商家讲解经营者的相关义务,警示商家不做“反向抹零、虚假宣传、泄露消费者信息”等违法行为,共创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我既是一个经营者,同时也是一个消费者。遵守法律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是在保护我们自身利益。”店铺老板李阿姨这样说道。

此次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持续健全消费领域解纷机制,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府院联动,全方位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法治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