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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播下金“种”子 “枫”吹稻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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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0 20:59:46 打印 字号: | |

建宁县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第一超级大县,全国每10粒稻种就有一粒来自建宁。近年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种业发展实际,于2022年成立全省首家种业巡回审判专庭,积极探索预防化解种业纠纷“三端共治”工作法,在“源头端、诉讼端、服务端”同向发力,不断提高种业企业之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各类涉种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破除部门“边界”,是构建“无界枫桥”治理模式的重要内容。

“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三明市两级法院形成“平台+巡回专庭+服务点”种业振兴司法保护体系,省委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2022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鼓励制种大县推广应用建宁县种业巡回法庭工作机制”被写入《三明市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若干措施》。里心人民法庭创建“种子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伏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人民法院报》专版刊载,被群众和媒体誉为“最懂种业的法庭”

强化党建联建,聚力“源头端”预防

今年121日,建宁法院承办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与参会法院共同签署《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为闽赣两省水稻种业振兴发展提供充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宁法院坚持将党建引领作为推动种业纠纷化解的“思想引擎”,整合多方力量,构筑种业和谐“战斗堡垒”。跨部门联建,与农业农村局党委、制种大乡(镇)党委、“金种子”联合党支部、制种基地村党支部五方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共建种业法治保护机制。

为守护边界种业安全,与江西南丰、广昌、黎川等毗邻县实施“‘金种子’闽赣近邻党建共建”行动,针对边界地区土地权属争议、涉种业劳务纠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突出问题,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上做到“三联三创”,提高调处化解质效,妥善解决涉边界种业纠纷25起,畅通边界沟通联系渠道,加强司法协作,开展闽赣边界种业矛盾纠纷联防座谈会12场。

同时,注重跨层级联排,组织种企专题答疑会、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合规协审等40余件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16个,提供种业法律服务600余人次。与2个制种大村进行结对共建,建立种业法律问题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搭建议事协调平台,深入摸排可能引发纠纷的倾向性、矛头性问题,组织召开“近邻恳谈会”“居民夜谈会”4场次。

强化巡回审判,聚焦“诉讼端”化解

我损失了20亩,老李损失了14亩,产量跟别人比差得太多了,这问题不解决我们这一年可就白干了!

20238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跟随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法官走进高圳村,报道专庭巡回调解的一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

水稻制种经纪人鄢某委托蔡某、李某等四名农户制种,本应是丰收时节,蔡某、李某等人却因种子花期不遇,甚至可能面临绝收与鄢某发生纠纷。蔡某等农户认为是鄢某没有起到技术指导作用,鄢某则认为是农户自身管理不当造成。在同乡介绍下双方巡回审判专庭寻求帮助。专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刻开展巡回调解,结合种业专业知识,准确分析双方矛盾症结所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互相体谅,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建宁法院突出种业巡回审判专庭矛盾纠纷化解“前哨”作用,以种业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主线,引进专业保护力量,用好巡回审判机制,力争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在“家门口”解决问题。推行“派驻法官+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完善种业案件的诉讼辅导和法律释明机制,选派专人在当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驻点办公,调度法官就近开展巡回调查、巡回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

专庭成立以来,共办结涉种业案件132件,诉前化解纠纷29起,75%以上的涉种业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化解,其中一起纠纷的化解,推动百亩撂荒地改造为高标准农田,获评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强化综合治理,聚合“服务端”提质

法官,我和种子合作社签了保底合同,但是现在对方反悔了怎么办?在建宁法院开展的金秋送法助丰收·法护种业行丰收节普法宣传活动中,一位制种户向法官咨询道。

建宁法院在制种区域较为集中的4个乡镇和6个行政村设置种业司法服务点,形成县、乡、村三级种业司法服务网络,探索推进种业司法服务“五进”工作法,充分发挥种子法官专业优势,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法律指引作用,组建“金种子”法律服务队,制发《种业生产经营法律服务指引》《种业法律问题》种业生产经营法律实务指南《四十问四十答》等普法手册,开展田间立案、庭院调解、送法下乡、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258件次。协助制定完善种子生产经营格式合同范本,为种业从业者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指引。

以优质司法服务引导种业“无讼”发展环境营造。推出全省首份府院联合出台的种业司法服务文件——《关于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促进种业振兴的十条措施》。率先探索种业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机制,与福州法院开展“田野调查”、维权保护、联席座谈等活动10余次,完善保护举措3条,筑牢涉种业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屏障。

在审判工作之外注重前端化解,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针对案件审理、走访调研、司法服务中发现的种子行业合同签订不规范、证据意识缺乏等6方面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发出全省首份关于杂交水稻种子市场规范发展的司法建议书,并得到积极反馈。

法护种业兴,绘就好“枫”景。下一步,建宁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响应“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工作部署,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立足地域特色优势,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探索司法护种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努力将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为种业振兴提供全方位全覆盖高质效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