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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云中“瑶”寄“锦旗” 隔空“共享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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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6 09:50:40 打印 字号: | |

“感谢建宁法院对种业执行案件的认真负责,也感谢瑶海法院对种业案件给予的协作支持!”这是种子合作社负责人陈明富在跨域视频连线中说的话。

近日,刚刚拿回本息141万元种子款的陈明富笑容满面,激动地向在场的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及远在千里之外第一次“相见”的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达自己的谢意。

多次催讨不还 依法起诉追欠款

据悉,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均委托建宁县某种子专业合作社生产“鑫两优212”、“鑫两优318”杂交水稻种子。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生产任务并交付,但付款时间已过,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1334410元种子款,合作社经多次催讨未果,将该公司起诉至建宁法院,2022年8月1日,合作社向建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汇聚跨域“合”力 破解困局得双赢

为切实保障种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护航种业发展,建宁法院执行法官克服异地执行诸多困难,先后5次往返,奔波两千多公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开展强制执行。

首次异地执行,执行干警就遇到了“找人难题”。启动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查控到被执行人在合肥市有两处厂房。掌握这一线索,执行法官雷霆出击,前往合肥市开户网点核实并将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15万元存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顶着烈日辗转多地,通过现场查看、电话询问、沿街查访等方式,终于在一栋装修中的厂房内发现了该公司负责人的踪迹督促制定还款方案。此外,执行法官还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查封评估该公司名下一处2400平方米的厂房,在公司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及时对厂房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成交价为6252798元。

然而,厂房已拍卖,困局却依然存在。因被执行人拒不腾房且拒绝到场配合多次沟通未果,建宁法院与瑶海法院取得联系,发现被执行人在瑶海法院也有被执行案件。于是,建宁法当即通过线上执行平台瑶海法院发出异地执行协作申请。2023年9月6日,建宁法院再次奔赴合肥,与瑶海法院通力合作,强制腾空厂房交付给买受人,切实将种业合作社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同时,瑶海法院执行案件参与分案剩余案款受偿318万元后案件也执行完毕,实现了两地法院的协作双赢。

集中发放案款 两地法院获点赞

在建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建宁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谢建军为2名种子生产商集中发放涉案种子款1554410元,其中陈明富领取1414410元。

“法官,我也想向安徽的法官表示感谢,你们能帮我联系一下吗?”案款集中发放前,陈明富向建宁法院执行法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为满足当事人期望,在案款发放仪式结束后,建宁法院与瑶海法院进行了跨域视频连线。陈明富手拿种子款满心欢喜,对瑶海法院与建宁法院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同时,建宁法院也向瑶海法院为破解此次案件异地执行难题给予的协作支持表达了谢意。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近年来,建宁法院积极响应“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工作部署,以执行工作为着力点,开辟绿色通道、解决跨域难题、服务企业发展。2022年以来,执行涉种业案件37件,执行到位种款686万元。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持续聚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种业振兴司法需求,进一步探索种业法治保障新路径,不断提升种业司法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阳光”,用司法力量为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