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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红”护航“生态绿”——建宁法院开展植树节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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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23 10:41: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开展“不负好春光 法护‘生态绿’系列活动。

回访案件,林地“还绿”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努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近日,建宁法院生态庭法官采用实地查看方式回访一起涉林地破坏案件

通过回访,法官发现案涉林场地势陡峭且为石壁,就地复绿成本大、成效差,经多方磋商,决定推动在该乡建立生态公益林基地,专门用于异地复绿,确保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此外,法官还向林场负责人详细了解林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议其合法合规开采石料、填埋矿渣废土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与司法机关形成有效保护合力。

普法宣传,守护青绿

3月1日,建宁法院生态庭联合县司法局一同前往建宁县修竹村,开展“守护青绿 与法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首先通过座谈交流,了解油菜花种植基地基本情况,随后,前往湿地公园在场村民、游客发放《四十问四十答》、《种业法律问题》、三农主题普法套餐等宣传折页普及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种子法、保护湿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做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的践行者、捍卫者、宣传者。

栽种绿意,为春增色

春风吹新绿植树正当时。3月9日,建宁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林业局和农业局等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干警们挥锹铲土,扶正树苗,踏土踩实,一小时后,80余棵树苗已迎风挺立。植树活动结束后,干警们走上街头,发放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绿色清洁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及倡议书,倡导群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近年来,建宁法院在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不忘积极服务生态建设,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等生态司法保护举措,挂牌设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野生动物保护示范基地,在县河长办设立法官工作室在县林业局设立驻县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构建起守护“山水田林湖”全方位司法保护网络。此外,建宁法院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共同对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模式进行有益探索。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衔接机制,共同推进生态损害赔偿金专款专用、有效利用。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付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实践,定期对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情况开展回访工作,同时,强环保宣传力度,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引导群众关注生态问题,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建宁县法院管理员